自然人销售应如何申请代开发票?

浏览: 发布:2022-01-05

自然人销售或者出租不动产申请代发开票流程如下:

1.应提交的资料:

(1)《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》(3份);

(2)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,原件查验后退回,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,不再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
(3)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,对于无法办理房产证、土地使用证的农村房屋出租的,提供出租房屋是否属于自有住房的承诺书;

(4)不动产合同、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复印件,原件查验后退回。

2.相关信息填写或提供:

(1)销售不动产,在“货物或应税劳务、服务名称”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(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),“单位”栏填写面积单位,并提供不动产的详细地址。

(2)出租不动产,应提供不动产的详细地址。

3.增值税的征收率及减免税:

(1)销售或出租不动产,增值税征收率为5%;

(2)销售额未达到每次(日)500元的,只代开不征增值税;

(3)2019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12 月31 日,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,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;

(4)2019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12 月31 日,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,可在对应的出租期内平均分摊,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 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;

(5)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,免征增值税;

(6)个人出租住房,按5%征收率减按1.5%征收增值税。

4.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:

(1)向其他个人转让、出租不动产的;

(2)享受免税优惠的项目的。

 

0